沧州孔子学会会员发展办法

(2019.1.29理事会审议)

第一条 为实现本会宗旨,不断充实本会活力,依据本会章程,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,致力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孔子思想,并愿意为学会做出相应贡献的沧州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入会。

第三条  本会发展会员程序为:申请入会人员由我会正式会员推荐,填写入会申请书,交秘书处初审,报理事会审批,缴纳会费,正式入会。

第四条 推荐人是新会员会内行为的直接负责人,对会员相关情况负直接责任。推荐人应认真审核其相关情况和入会目的。

第五条  会员自入会当年起,根据《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》开始缴纳会费,会员会费标准为100元/年。无故拖欠会费一年,视为自动退会。

 
 

作者 hbczc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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