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氏献县派祖莹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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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孔氏献县派明代祖莹名列其中。

沧州市人民政府沧政字[2021]2号文件公布了古遗址、古墓葬、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,总共2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文件要求:“各级、各部门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工作方针,强化文物保护意识,履行文物保护职责,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,认真做好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、管理和利用工作,推动全市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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